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因此,需具备以下三要素:
1、 发生工伤事故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
2、 责任事故认定中,本人无责、负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或者责任难以认定;
3、 伤害是由于交通事故(包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或者事故所导致。
那这些情况到底能不能算工伤:
1、 下班回家的路上被狗咬伤,算工伤吗?
回答:不算。
因为被狗咬伤不属于交通事故。
2、 下班回家的路上自己摔跤受伤,算工伤吗
回答:不算。
因为自己摔跤不属于交通事故。
3、 下班回家的路上被行人冲撞受伤,算工伤吗?
回答:不算。
因为被行人冲撞不属于交通事故。
4、 下班回家的路上被机动车(或者非机动车)撞伤,算工伤吗?
回答:不一定
要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不算;
如负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则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