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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向公司申请病假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旷工数日,公司可否以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2022-02-15 0

一.   案情简介


李某于2018年7月份入职某公司,并与该公司依法签署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至2021年7月。 
2020年3月24日,李某通过公司OA系统申请病假,向公司提交了2020年3月19日的挂号凭证、病历和医嘱等材料,李某的病历上载明“头疼头晕4年,加重;右手牵拉试验,压颈测验,颈椎生理曲度变直,颈椎病”等内容,且医嘱上载明“建议休半个月”。但公司经审查后,当天通过邮件告知李某所提供的病假申请材料不完善,还应当提交半个月的治疗收费凭证等,方可按照病假处理,因此未批准李某的该次病假申请,但在此之后,李某便未再到公司上班。
2020年4月1日,李某再次将其上述病假材料邮寄给公司。公司在收到后,于2020年4月3日向李某邮寄送达《不予批准病假申请通知书》,要求李某在规定期限内返岗上班,但李某在收到公司通知后,亦并未返岗。
2020年4月10日,公司向李某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告知李某因其无故旷工数日,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之后,李某申请劳动仲裁,向公司主张经济赔偿金、加班费等费用。

 

二.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双方劳动关系的解除,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李某认为:其在请假时,提交了挂号凭证、病历和医嘱等凭证,这些材料明确说明,李某患有严重颈椎病,需要休息调养半个月,其所提交的病假申请材料十分完备,但公司却无视员工的身体健康情况,恶意未批准合理的病假申请,之后又以其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应当向其支付经济赔偿金。
公司认为:李某所提交的病假申请材料,不符合公司规定,未达到公司的要求,公司已明确告知其补充完整病假申请材料,但李某却未提供,明显是在故意“泡病假”。李某在公司未批准病假的情况下,旷工数日,其行为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达到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故公司与李某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不应当支付任何经济赔偿金。

 

三.   律师代理意见

 

1、李某所提交的病假申请材料不完备,不能证明其身体状况已不适合立即停止工作,其病假申请无必要性、紧迫性,是在故意“泡病假”
颈椎病作为常见的慢性疾病,一般长期伏案的劳动者,均会患有不同程度的颈椎病,因此颈椎病在现实生活当中,已成为了劳动者“泡病假”的常见、惯用理由。
李某声称其患有严重的颈椎病,但不能证明其病情以达到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程度,在医师开药的情况下,李某亦未提供治疗、购药凭证等作为病假申请的材料,这说明李某的颈椎病对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并未产生严重影响,未达到无法工作立即休息的承担,无紧迫性和必要性。
2、李某在病假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旷工数日,公司已通知其返岗上班,但李某在收到通知后仍拒不返岗,其行为严重违规违纪。李某在申请病假未获批准后便旷工缺勤,其行为虽然已严重违规违纪,但公司并未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而是先通知其返岗上班,给予其改过机会。但李某却对此置之不理,仍未返岗工作,在此之后公司才决定通知其解除劳动关系,解除事由清楚,适用法律正常,且履行了法定告知义务,程序合法。

 

四.   仲裁、法院观点

 

仲裁、一审法院均一致认为,李某所患颈椎病并非属于临时性突发疾病,应当按照公司的规定经过审批同意后,方可休病假。另外,李某虽然提供了医院的挂号单、病历和医嘱,但未提供治疗、购药凭证等材料,不能证明李某的病情已经达到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程度,同时也说明李某的颈椎病对其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并无紧迫性和必要性,尚未达到需要治病休息的程度。李某在收到公司的不准病假的批复邮件后,无正当理由未到岗上班,属于怠工行为,违反了劳动者应当提供劳动的义务,且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向李某送达《不予批准病假申请通知书》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不违反法律规定,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故驳回了李某关于经济赔偿金的诉求。

 

五.   律师建议

 

在日常企业管理中,个别劳动者故意“泡病假”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往往给企业的用工管理带来诸多困扰,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行管理。
因此,律师认为,关于病假的审批流程,在制度上要做到有规可依,制定合理、完备的病假审批流程,明确员工申请病假所需要的全部必要材料,当对员工的病假申请材料存有异议时,可指定其到更为专业权威的医疗机构进行复诊,进一步核验其病假的必要性。当然,对于确因身体健康存在问题需要申请病假的员工,企业也不应当苛责严格形式流程,应当给予员工充分的关怀、理解和照顾,体现企业的以人文本的“人文关怀”理念,以真诚换真心,这样的企业往往会让员工更有幸福感和归属感,这样的企业往往也会更容易吸引到优秀的人才。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企业对于劳动关系的解除负举证责任。因此,企业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必要情况下可咨询专业律师建议,做到有规可依,程序合法,避免因用工不规范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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